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的审议意见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3/8/4 15:52:39|点击数: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的审议意见
(2023年6月21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永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划》),会议认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了编制和实施主体责任,形成的《规划》编制程序合法,规划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格局符合永德实际。《规划》落实了县级主体功能区划、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保护任务,落实了省委省政府现场办公会关于建设成为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要求,落实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构建“一轴两核两带多点”城镇开发空间格局,落实了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一城两轴三镇四带”的国土空间保护发展总体格局。《规划》充分衔接了永德《“十四五”规划》,对全县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对其他规划涉及的开发保护活动提供指导和约束,符合永德保护发展的实际需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规划》提出了以下几方面意见建议:
一、统筹兼顾,进一步处理好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规划》在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刚性约束的前提下,要进一步兼顾县域发展需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态空间、生活空间。要深入推动落实多规合一,在《规划》正式上报前的窗口期,继续加强与各部门、各乡(镇)规划衔接,特别要与县《“十四五”规划》紧密衔接,为产业发展留足空间,确保规划期内产业、交通、水利、农业、能源、综合防灾等项目及住房、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落地。
二、优化中心城区布局,提升人居品质
进一步明确城市性质,积极推进永德中心城区发展,加强规划引领,科学定位发展方向,推动中心城区向东北部拓展。主动融入云南省沿边开放城镇带发展,实施城市更新,完善城市功能,巩固现有商贸产业,加大旅游休闲产业和大健康产业投入,发展城市经济,打造“干净、宜居、特色、智慧”的美丽县城,发挥中心城镇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带动作用。
三、加强成果运用,完善规划传导机制
要进一步强化与上位规划的街接,《规划》经依法批准后,县政府要及时予以公布,并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建议下一步对传导机制进行专题研究,探索建立规划刚性传导和弹性引导相结合机制,将县级规划确定的内容和要求逐级传导到各级各类规划,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村庄规划等编制,加强纵向传导、横向协同,共同绘就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四、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意识,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不得违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做到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要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对规划实施进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推动规划落地见效。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