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3/10/12 16:31:07|点击数: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3年8月25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情况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作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普法责任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关于普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全民普法的重要性,推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工作机制。要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严格按照“八五”普法分工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具体化、责任化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和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
二、整合资源力量,拓展普法阵地
要探索建立普法执法联动机制,整合普法资源,发挥各自优势,注重充实基层普法力量,配齐配强普法队伍,凝聚普法合力。要制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将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法治场馆、法治画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纳入城乡建设和绿美幸福村庄建设规划,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要加强对法治文化人才和群众文艺团队培养扶持,把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地方特色相融合,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产品。要强化对投入使用的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互动功能、加强管理维护、丰富内涵形式,切实发挥其作用,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三、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普法质效
要借力新媒体普法,扩大普法受众面。在普法主体上,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要强化乡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乡村网格长、法律明白人等队伍培训,提升普法能力;要聚焦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群众、外出务工人员及婚恋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人员进行精准普法,切实提高重点人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要深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继续强化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要全面加强农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在普法方式上,要重视法治文艺宣传创新, 促进法治宣传与民俗文化相融合,积极运用微信、抖音、音频、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开展普法,打造和推广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以及优秀法治文艺作品,让公众能在新媒体随时随地搜索了解到实用法规条款,实现“指尖微普法”,提高全县普法效果。在普法内容上,各级各部门既要坚持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又要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大力学习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强化保障监督,巩固普法成果
要按照普法规划要求,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保障,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作用,强化工作监督指导,按照普法规划进度要求加强对普法工作的考核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成效,实现事半功倍的普法效果,全方位巩固提高“八五”普法工作成果,有力促进全县“八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在全县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和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有关规定,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及时研究处理,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