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 |时间:2018/7/7 12:22:30|点击数:
为了解掌握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的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经第十八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常委会部分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及驻乡镇部分县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于5月7日至11日,深入县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3个部门和县人民医院及县污水处理厂等7家企业对贯彻实施《环保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环保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以推进生态创建、强化执法力度、落实污染防治目标为抓手,以改善和提高环境监管水平、保护环境质量为目标,切实抓好《环保法》的贯彻实施,主要表现在:
(一)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始终将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组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及全县法制宣传和环保世纪行活动为载体,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畅通“12369”环保举报投诉热线,拓宽公众了解、监督和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在全县中小学中开展环保知识进课堂活动,强化青少年环保意识;将有关环保法规政策编印成册,增加宣传覆盖面,提升全社会环保意识。
(二)环境质量逐年提升。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加快企业治理污染步伐。严格落实对重点企业“一月一监察”制度,监督检查企业存在问题及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投入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先后对13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切实维护稳定大局,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环境信访办理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国家颁布实施的有关征收规定、标准收取排污费,促进环保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环评工作依法推进。严把项目准入关。对工业项目,合理提高环保门槛,从源头上把好关,坚持做到“三个一律不批”,特别是对限制、淘汰类的项目和“两高一资”项目坚决不批,切实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又减污,优化产业布局,减少污染危害;严把项目建设关。对批准建设的项目,项目环评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做到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运行;严把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关。对不符合“三同时”制度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提出整改要求,达到要求后及时验收。
(四)环保工作成效明显。努力推进农村“七改三清”工作,并把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作为提升人居环境行动推进的重点来抓落实。严格控制污染物减排总量,如期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控制目标。认真抓好重点减排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减排取得实效。工业减排上,认真抓好康甸公司、永甸糖厂、麦坝糖业公司、大雪山实业公司、玉丹公司5家国控重点企业废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减排工程正常稳定运行。城镇减排上,认真抓好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减排项目,监督污水处理厂在运营期间进水口、生化池、污泥处置、出水口等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督促企业做好重点减排工程运行管理,建立治污设备、在线设施、各种仪表及计量仪器运行台账,自行监测及结果公示,减排档案建立等各项基础工作。
二、贯彻实施《环保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重视程度还不够。对《环保法》宣传的广度、深度仍然不够,因《环保法》不像基本法那样使用广泛、知晓率高,致使部分单位及企业、群众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特别是部分单位主要领导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抓《环保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流于形式,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如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清运登记簿存在乱涂乱改情况等),部分企业存在未批先建(如永德县正兴牧业有限公司维品蛋鸡厂扩建存在未批先建情况)、边批边建、久试未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管理条例》等情况较为突出,清理难度较大。
(二)落实方面有差距。环保工作落实还不够深、不够细,虽然确立了“生态立县?绿色崛起”发展战略,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贯彻不力、不到位等问题。加之农村环境形势比较严峻。随着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正面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双重威胁。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新老污染交织,特别是牲畜粪水直排,过量使用农药化肥,农膜、农药容器乱丢乱弃等现象比较突出,加剧了农村水环境和土壤的污染。一些工作要求难以落实。因县级财力不足,环境保护专项投入(比如农产品监测等)难以落到实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机制尚不健全,考核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环保督查问责力度不够,与要求还有差距;环保监管执法力度仍不够大,仍不同程度存在环境违法违规问题。
(三)自身建设待加强。环保部门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相对滞后。监测站有环境监测人员但无业务用房及监测设备,无法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装备不足,目前,全县仅有环境专职执法人员3人,严重制约环境执法的力度和强度。乡镇环保工作力量十分薄弱。目前,各乡镇均未设置专门环保机构,乡村两级环境监管责任制尚未建立,网格化建设仍需加强。
三、对贯彻实施《环保法》的几点建议
要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增长模式。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山水林田草系统治理,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贯彻实施《环保法》应遵循环保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环保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一)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进一步加大《环保法》的宣传力度,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切实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继续组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的《环保法》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标语等形式,加大环保工作宣传力度;继续以“4.22”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及全县法制宣传和环保世纪行活动为载体,深入企业和群众开展宣传活动;依托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宣传工作,采取“小手牵大手”、进校园和课堂,发放宣传画,创作小品、舞蹈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积极宣传环保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抓好环保措施落实。一是结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五年计划,紧紧围绕“一年重点治理,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巩固提高,四年规范管理,五年成效显著”的工作目标着力开展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工作,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力度,特别是老城区及雨污混流区域的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水进水量和运营管理水平,确保污水厂正常稳定运行。二是尽快解决县城居民饮用水“直通水”问题,确保居民饮用水质量安全。同时,乡村饮用水也应进一步规范管理。三是坚决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强化对重点行业整治和危险废物、扬尘、工业弃液等的污染治理,持续推进中小流域综合整治,加快垃圾、污水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四是深入开展农业生产环境整治,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从污染源头堵住,控制面源污染物的产生,提高环境质量,力争把我县打造成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新动能示范县。五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把项目准入、项目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关。六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权重,强化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七是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完善环保司法联动机制,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推动形成环境守法新常态。
(三)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环保工作水平。把环保专技人才纳入今后的招录计划,逐步充实环保队伍。尽快落实好监测站业务用房及监测设备,确保环境监测及监察工作能正常运转。完善乡镇环保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有机构管事、有人干事。加强环境监测、固废管理、预警应急等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隐患排查,提高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的预防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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