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4/11/14 14:39:43|点击数: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11月13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永德县人民检察院:
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持续强化监督意识
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职能定位和内涵要求,切实转变监督理念,增强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始终坚持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机统一,凝聚“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共识,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有效开展。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由被动监督、事后监督向主动监督、同步监督转变,强化对刑事执行各环节的监督,坚守刑事执行公平正义底线。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要强化跟踪问效,不断提高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加强对监管场所的日常监督,对刑罚变更执行和刑罚交付执行的同步监督;着力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制医疗执行监督、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切实保障刑事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常态化,促进社区矫正依法进行。
三、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要健全内部工作流程制度,加强统一管理和全程监督,确保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完善派驻与巡回检察相结合,专项检察与常规检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既依法监督监管执法中的违法问题又支持执行机关做好教育改造等工作。要坚持把科技强检作为提高刑事执行监督能力的有效途径,推动建设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完善与执行机关之间的联席会议、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增强监督刚性,提高监督质效。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处理,并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