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到永德开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执法检查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崔蓉蓉|时间:2020/10/22 16:01:53|点击数:
10月21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纳杰、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蒙冬梅,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汤培远等省市领导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到我县开展贯彻落实《云南民族乡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组一行在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旅客服务中心听取县情、脱贫攻坚情况及图片展示汇报,深入忙蚌自然村就贯彻执行《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听取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民族和宗教事务管理、矛盾纠纷化解、乡规民约等涉及基层治理的办法和经验。
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农户、听取汇报,检查组指出,永德县在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中充分整合资源,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措施具体有力,紧跟时代步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举措有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教育优先发展、民族文化传承、民族地区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取得明显成绩。对如何发挥特色优势、如何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如何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如何更好的学习贯彻和运用《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检查组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一行还对南景河“滇雪激漂”漂流项目及勐板乡忙肺村茶叶产业情况进行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副主任董兴国,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族工作的副县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