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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本文来源: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秘书组 |时间:2022/2/5 17:10:06|点击数:

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8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剑锋同志所作的《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