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0/8/6 9:18:35|点击数: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年8月3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检察院:
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作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高度重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学习,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
一是继续加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的具体标准。二是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实施。三是注重总结经验,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实行过程中有效的做法和取得的经验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
二、切实抓好量刑建议质量,在量刑精准化上下功夫
一是准确把握量刑情节。全面把握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确定从重从宽量刑幅度。在讯问被告人、询问被害人中对可能会影响被告人量刑的一切事实进行全面审查,全面把握罪轻、罪重和无罪的量刑情节。二是注重庭审中证据的变化对案件事实认定的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犯罪的认识是否发生变化,是否确实认罪认罚。庭审中应根据发生的量刑变化及时变更、调整量刑建议,确保量刑建议质量。三是加大量刑建议工作培训力度。以专题培训、集中研讨、典型案例教学等方式加大干部队伍的培训,增强干部队伍案件分析判断能力和庭审应变能力,不断提高干部队伍量刑建议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探索案件办理模式,在制度创新上下功夫
一是大胆探索,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办理程序、证据标准、律师参与等方面进行创新研究,通过采取集中批量受理速裁案件、集中审查起诉阅卷、律师集中见证具结、集中批量出庭支持公诉等模式,有效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提高诉讼效率。二是完善规范值班律师制度。建立健全值班律师工作守则、律师援助管理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认罪认罚时,值班律师能够及时为其进行法律援助,维护其诉讼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有关规定,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处理,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