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1/7/13 14:53:46|点击数: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年4月27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20年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抓好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反馈问题整改,认真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强化环境监测、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较好完成。会议指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着环保意识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境监管有弱项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树牢和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强化广大干部“抓生态环境保护就是抓民生建设保障”意识。要推动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企业守法自律能力。要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和环保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要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多措并举,提高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自觉。
二、聚焦问题,补齐短板
(一)抓好整改落实。要以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深入推进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尚未完成的问题要拿出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做好“回头看”工作,对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情况开展绩效评估,确保问题整改成效持续不反弹。
(二)争取上级支持。要充分发挥项目主管单位争取资金的主动性,最大限度争取上级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的倾斜与支持,努力加大设施投入,加快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落地步伐,全面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水平。
(三)严把环保准入关。正确处理好“放管服”与环保准入关的关系,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实行严格环保审批制度。要督促企业对落后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推进产品更新换代,淘汰污染环境的工艺。
(四)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理顺各种执法手段间的关系,不断健全执法沟通协同机制,增强环境执法的威慑力。
(五)加大执法队伍建设。高度重视,解决其必要的人员、编制、装备问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六)强化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加大监测设施设备资金投入,加大监测技术人员能力培训,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三、强化责任,健全机制
(一)压紧压实责任。要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齐抓共管,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工信、农业农村、水务、住建、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动配合机制,建立相对固定的执法队伍,加大巡查防范力度,全方位、多层面延伸监管触角。
(二)严肃考核问责。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行环境治理职能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以考核促绩效提升、以责任追究推动污染防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有关规定,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将办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