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常委会文件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郑子清同志辞职的决定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1/1/5 18:38:47|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因工作职务变动,本人申请,经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

 接受郑子清同志辞去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