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2/11/2 16:08:21|点击数: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年10月28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永德县2021年度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2021年,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制度体系,资产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资产管理责任落实不断强化,积极推进低效闲置资产处置,资产配置管理机制不断优化。但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重资金、轻资产”、“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资产使用管理基础不够扎实,资产管理绩效仍需提升。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资产管理意识,夯实管理基础
不断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产权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落实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切实把资产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做到账实、账账、账表相符。
二、进一步摸清家底,完善产权登记
强化对国有资产的清查、盘点,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的数量、类型、性质等情况,厘清资产的产权归属、管理与使用情况,确保国有资产家底清、底数明。完善房屋、土地、路权路产等资产产权登记手续,杜绝产权纠纷隐患,防止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三、合理利用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抓住“配置、使用、报废”三个核心管理环节,进一步细化资产的配置、处置等管理办法,县政府相关部门对闲置的公房要进行清理整合,提高使用率,避免闲置浪费;充分挖掘资产收益潜力,改进运营管理方式,提高资产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有关规定,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处理情况请于2023年1月31日前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