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邓绍良等二十名同志任职的决定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4/11/14 15:27:17|点击数: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邓绍良等二十名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4年11月13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经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邓绍良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万学安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李燕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徐阳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杨孟鸿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孙佳菊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李新芹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穆永燕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段建芳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万银香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字建学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李建解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郭世美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禹涛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肖瑞堂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俊杰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禹丽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刘明芳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英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杨庆华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