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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肖春普同志任职的决定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19/2/3 10:28:05|点击数:

永人发〔2019〕5号 

(2019年1月31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杨世年提请,经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肖春普为永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