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间:2018/7/7 12:55:07|点击数:
永人发〔2018〕13号
(2018年6月29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法院:
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永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作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充分认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树立法律权威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捍卫法律尊严的重要关口。当事人赢得诉讼,最终的目的是实现裁决的既得利益,而执行是实现当事人既得利益的法律手段。因此要高度重视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执行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坚决克服重审判、轻执行的思想,发挥“执行工作大格局”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依靠每个人的诚信,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共同推进执行工作,切实树立法律权威。
二、多措并举,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县人民法院要坚持案件执行贯穿诉讼程序始终的理念,在立案、审判等环节,注重收集有利于执行的各种信息,注重诉前、诉中财产保全的运用,引导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申请财产保全,有效降低执行不能的风险,采取多种形式解决执行难的问题。针对“查人查物”难的问题,加强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通过网络化等先进手段查控被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的财产;针对有可供执行财产恶意规避执行难的问题,强化推进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体制建设,利用网络、媒体等平台曝光被执行人,进入失信黑名单,以禁止条件限制被执行人作为,从而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针对有可供执行财产抗拒执行难的问题,要依法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充分运用罚款、拘留、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解决社会影响大、复杂疑难的执行案件,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针对执行财产变现难的问题,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变现等方式解决变现范围窄的问题;针对全民对执行工作认识不足、执行震慑力不强执行难的问题,要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对财产保全、执行不能、执行手段、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等进行宣传,营造执行威慑力的法治氛围,在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法律共识,引导社会各界认同、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三、标本兼治,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执行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前提下,要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有效解决长期性根本问题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清理执行积案,做到标本兼治,形成良好的执行工作态势。始终把解决问题与建立执行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及时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切实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使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真正可用、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有关规定,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法院认真研究处理,并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