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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1/11/10 16:36:49|点击数: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年11月3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永德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策,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制度体系,资产管理效能不断提升,资产管理责任落实不断强化,资产配置管理机制不断优化。但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重资金、轻资产”、“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资产的基础管理不够扎实,资产管理绩效仍需提升。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管理意识健全内部制度

 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宣传和学习,强化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管理意识,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自觉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自觉依法管好资产;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机构和管理人员,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规范管理行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资产配置、使用、保管、处置各个环节都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强化产权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定期开展摸底调查,对资产实行台账管理,督促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特别对闲置国有资产提出处置申请要及时审核批复处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做到账账、账物相符。

 二加强摸底调查解决遗留问题

 对购置和基建投资形成已交付使用却没有办理产权证等相关手续的不动产进行全面摸排,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进行登记,及时办理产权证等相关手续;对由于年限较长,手续不完备而难以办理产权证的历史遗留问题,县人民政府要进行专题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解决方案,尽快办理解决,杜绝产权纠纷隐患,防止资产流失。

 三合理利用闲置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闲置的公房要进行清理整合置换,提高使用率,避免闲置浪费;加强“非转经”资产对外招租的宣传,改进运营管理方式,提高“非转经”资产出租使用率,努力增加非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有关规定,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