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普惠性幼儿园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2/11/2 16:44:05|点击数:
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普惠性幼儿园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年10月28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普惠性幼儿园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作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筹推进设施投入,切实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全县普惠性幼儿园工作虽然取得较大成效,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正视存在的问题。要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持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不断增加基础设施投入,补齐资源短板,尽快实现“一乡一公办、一村一幼”建设目标,稳妥缩小城乡差距,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一是要继续抓好公办园建设。要加速推进以县中心幼儿园迁建项目为代表的一批新建、改扩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农村公办园项目实施和申报工作,不断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确保2027年永德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申请国家评估认定。二是要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要进一步落实《云南省幼儿园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应当支持乡村利用闲置校舍、公共活动场所等设施举办幼儿园,并加强指导管理和监督”有关规定,继续盘活全县乡村两级校舍闲置资源优势,合理调配、充实教育资源。用好用活公建民办、合作联办、公办民管、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等多种形式,全力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逐步解决资源享受不公、师资力量不足和流动性大的突出问题。三是要继续优化以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为主的幼儿园规划布局,加大城区公办园的设置和规划力度,切实满足县城、乡(镇)幼儿入园的需要。
二、分类施策,积极探索合作模式,切实提高社会参与办园氛围
要不断总结经验,继续加大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力度,让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社会团体、企业、个人举办上等级、上水平普惠性幼儿园,努力实现构建多元化集中办园格局。积极探索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集团化”管理民办园模式,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劳动待遇基本相当、保教水平基本公平,内部管理基本统一,切实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多途径破解民生矛盾问题,不断化解政府投资不足难题,努力缓解政府办园压力。
三、坚持标准,扎实规范办园行为,切实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办园标准,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学前教育办学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确保规范办园。要严格执行学前教育审核、准入和考核制度、办法规定要求,加强对普惠性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园负责人及幼教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要形成联动,共同扛实责任,有关部门对涉及食品、园舍、消防、设施使用和收费管理等监督管理问题,必须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安保能力建设。要坚持以师德为先,以幼儿为本,积极引导广大幼儿家长、教师,科学保教,寓教于乐,提供适合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教育,坚决制止幼儿园违背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防止和纠正无视孩子成长规律的“小学化”现象,努力提升全县普惠性幼儿园办学新水平。
根据监督法及有关规定,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连同调研报告一并研究处理,并于2023年1月31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