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姜秋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4年11月13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经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姜秋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