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人民政府“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1/7/13 15:06:55|点击数: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人民政府“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年6月30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谋划好“八五”普法规划
要坚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按照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要求,深入贯彻国家、省、市的普法规划,认真做好永德县“八五”普法规划,力求规划科学、具体、可操作。
二、要以抓实关键对象为重点,不断提升普法实效
要牢牢抓实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普法的关键,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把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设立青少年法治知识课程,完善法治教材体系,继续坚持设立中小学法治老师、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制度,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三、要以“谁执法谁普法”为核心,落实普法责任制
要继续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各部门的普法责任,充分发挥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推动部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县普法办公室要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的指导检查,对涉及多部门的法律法规,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县政府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部门普法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四、要以农村法治教育为关键,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
要以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为重点,大力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让法治理念深入民心。要积极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农民学会运用法治思维,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讲文明、树新风,敢于向一切不文明、不道德、不守法的行为作斗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袭扰,建设“法治乡村”。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逐步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有关规定,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