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绍韶等二名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3/11/9 10:47:03|点击数: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绍韶等二名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3年10月23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彭春蕊提请,经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陈绍韶同志为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免去罗厉利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