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有旺等二名同志免职的决定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3/11/9 10:49:44|点击数: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有旺等二名同志免职的决定
(2023年10月23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经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
免去李有旺永德县人大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周永华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