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友花等二名同志免职的决定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室 |时间:2022/1/13 18:12:41|点击数: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友花等二名同志免职的决定
(2021年12月26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经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李友花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马平菊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