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常委会文件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友花等二名同志免职的决定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室 |时间:2022/1/13 18:12:41|点击数: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友花等二名同志免职的决定

(2021年12月26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经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李友花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马平菊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