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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尹德章|时间:2024/12/19 16:09:15|点击数:

12月19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国光、田勤、邵志刚、彭国芳等2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金昌作关于办理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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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文明作的县人民法院关于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剑锋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审计局局长彭旭作关于临沧市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司法局局长梅玉松作关于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县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了县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会主任委员邵志刚作的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国光受主任会议委托作永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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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19日在县城德党召开,会期2天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金昌,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文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剑锋,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何跃龙,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德党镇、大山乡、亚练乡、崇岗乡人大主席及4名基层县十三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