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尹德章|时间:2024/6/20 14:07:27|点击数:
6月20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国光、田勤、邵志刚、彭国芳等2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商务局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任职以来履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受主任会议委托作关于提请审议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二华同志请求辞去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说明。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志刚同志受主任会议委托作关于提请审议崔蓉蓉等四名同志任免职报告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受县人民政府县长彭春蕊委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左佳作关于提请审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德忠请求辞去永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说明、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职报告的说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关于提请审议李贵艳等3名人员任免职报告的说明。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商务局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个人履职情况进行了测评。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永德县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同意接受
张二华辞去永德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李德忠辞去永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任命
张金福为永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崔蓉蓉永德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洪应莲永德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文勇永德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何元民永德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
崔蓉蓉为永德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洪应莲为永德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晏成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李贵艳为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龙翔为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左佳,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文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剑锋,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何跃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德党镇、大山乡、亚练乡、崇岗乡人大主席及4名基层县十三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